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界首市教育局编办。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界首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界首市东旭路,邮政编码:236500,办公室电话:0558-4812827)。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市教育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主要任务来抓,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各项规定,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及法制意识。同时紧密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整体、有序、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主动加强政策解读工作
界首市教育局围绕“教育发展三年”提升目标,对教育改革内容加强政策解读、聚焦教育发展热点加强主动回应等工作,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内容质量,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正面回应疑虑。
(二)全面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工作
市教育局按照“五公开”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入推进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三)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1.推进精准扶贫信息公开
2.推进重点民生领域中教育工作信息公开
3.推进财政信息公开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市教育局积极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强政务公开各类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
1.加强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加强市长热线建设,提高热线服务水平,市长热线交办事项按期办结。
(五)完善监督保障机制,推进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市教育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建设,把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教育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着力实现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新提升。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04
17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17210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五公开”进展不够平衡,公开实效有待增强,宣传力度有待加大,公开内容和质量参差不齐,信息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展现形式较为单调,公众知晓率较低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市教育局将以学习贯彻新条例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实际,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持之以恒抓机关、带系统、强基础,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真正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努力为加快推进全市教育现代化营造更加优良的环境,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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